发布日期: 2023年 01月 04日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的关键之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持续推进市属国企市场化改革,健全规范国资国企监管制度,决战决胜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以高质量发展成效彰显担当作为。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法治能力建设为领航,打磨依法履职的底色
一是打造法治模范机关。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主要负责同志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扛在肩上,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宪法》、《民法典》、《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全委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落实普法责任。以“八五”普法规划、《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意见》和《鹰潭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引领,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把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职工群众作为普法重点对象,确保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
(二)以法规制度建设为护航,提升国资监管的亮色
一是加强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印发制定指导性文件3个,明确市属监管国有企业报告“三重一大”事项37项;将12项事前审查(备案)事项转为事中事后备案,增加2项无需报备、2项额外授权事项,压实经营决策责任,做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二是激励创业创新。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试行)》,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解决后顾之忧,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凝聚担当作为正能量。
(三)以依法治企为助航,擦亮合规管理的成色
一是深入推进绩效改革。开展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评估,坚持以业绩论英雄、给奖惩、定待遇,修订《市属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企一策”分类考核。二是监管机制日臻完善。建立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制度。与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对“三重一大”决策进行事前依法审查把关,进行法律审查论证,做到应审尽审,防范决策风险。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依法治企水平有待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不强,依法治企的基础薄弱,依法强企的体系不够完善,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有待加强。
2.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法律专业型人才相对匮乏,国资系统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在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国资系统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提高法治能力。
2.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国资系统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属监管国企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3.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委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督促广大领导干部职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国资委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法治国企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认真做好制度编制修订工作,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制度。四是深入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法律专业型人才招聘力度,组建与企业规模和需求相适应的法治工作队伍,提升企业法治竞争力。
2022年12月9日